实验实训室是实训和教学的主要场所,为保障良好的教学、实训环境和秩序,必须确保各实验实训室的卫生和相关教学设施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,特制定本条例。
一、钥匙领取
1、任课教师须在课前10分钟至实验实训办公室领用钥匙,并作好登记,用完后及时归还。
2、非课务安排需要使用实验实训室及相关设备的,必须提前至实验实训管理员处提出申请。
3、实验实训室钥匙,必须由相关使用老师保管并在使用完后当天归还,不允许保留在学生处。
二、卫生和安全
1、任课教师要提醒和阻止学生将食品、饮料带入教室,下课后要督促学生将垃圾带走。
2、任课老师离开教室前,要提醒学生将椅子归位,擦好黑板,关好门窗,并确保电脑关机和关闭电源。
4、未经管理人员允许,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机房设备(拔插鼠标、键盘等)。
三、使用登记和反馈
1、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上机登记表,并督促学生做好上机登记。
2、一旦在使用过程有问题的,任课老师要在登记本做好记录,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管理员,以便及时安排维修维护。
四、软件保管和安装管理
1、所有实验实训室的安装软件,应统一在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保管,不再由各个系部分散保管。便于后续的软件安装、维护和更新。
2、每学期第17周将统计下学期需要新装的软件,各系汇总后统一安排。常规软件不需要申报(如ERP等,报过的也无需再报)
五、硬件维护及申请
1、实验实训中心要定期对现有硬件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,保障正常教学和实训。
2、凡是系部有新增设备要求的,必须提前申请。
六、检查与通报
对于实验实训室的使用,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,凡是发现任课教师未能按照上述规定严格执行的,将会在工作信息栏中通报。凡是问题通报满三次的老师,将取消其教学考核优秀评选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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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月修订